在农村生活过的人,都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:小孩子犯了错,被大人教训。小孩子嘴甜,叫爹叫妈的,想逃避惩罚。大人会说,别说叫爹了,叫妈也不行。不久前,自然人何某冰申请注册第62479110号“邓妈”商标,使用在第30类商品上,范围包括糖、月饼、面粉、发面团用酵素、食物制作用生米糊、蜂蜜、面包、食用淀粉、茶、肉馅饼等,代理机构为北京xx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。其实,自然人何某冰申请注册的不止“邓妈”一件商标。打开中国商标网,发现自然人何某冰短期内申请注册了多件“姓氏+妈”商标,诸如“何妈”“元妈”“魏妈”“彭妈”“邱妈”“霍妈”等。粗算一下,竟有70余件之多。这些商标注册申请绝大部分使用在第30类商品上。专家分析认为,自然人何某冰短期内大量申请“姓氏+妈”形式的商标,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要,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,不得作为商标使用。日前,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,驳回第62479110号“邓妈”商标注册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