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领域,新技术,犯罪手段不断翻新,犯罪人员专业化,犯罪模式精细化链条化……面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呈现的诸多新特点,我们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的实践探索为样本,探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新发展——
近年来,检察机关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,不断适应时代需求和技术变化,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。
日前,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发布《知识产权·服务科创检察白皮书》。据统计,2011年4月至2021年3月,海淀区检察院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641件1240人,其中,审查批捕案件372件714人,审查起诉案件269件526人,上述案件涉及假冒注册商标罪,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,非法制造、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,侵犯著作权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五个罪名。
通过对这些案件及其办理工作的分析,可以为我们系统认识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提供有益的启示。
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 新特点新趋势 从海淀区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来看,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呈现出以下特点和趋势: 商标权和著作权 成为主要侵权对象 据办案检察官分析,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相对集中,商标权和著作权成为侵权重灾区,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工作划定了重点。 以该院2011年4月至2021年3月间办理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来看,其中,侵犯商标权犯罪案件共计358件638人,约占受案总数的56%;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共计249件553人,约占受案总数的39%。案件数量位居前三的罪名分别是侵犯著作权罪、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。 科创文创领域侵犯 知识产权犯罪呈现多发态势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从烟酒、食品、服饰、化妆品等传统领域,向数字阅读、在线教育、金融科技等科创文创领域蔓延,导致产品真伪混淆,创新成果流失,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,严重影响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的积极性。 2011年4月至2021年3月,海淀区检察院办理涉电子产品商标犯罪、数字化版权犯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共计441件870人,占受案总数的69%(假冒注册商标罪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占比33%,侵犯著作权罪占比31%,侵犯商业秘密罪占比5%)。 犯罪手段日趋网络技术化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,犯罪分子开始利用“电子商务平台”“网络社交平台”“云存储平台”交互作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,犯罪手段从原始的服务器存储、P2P下载分享逐步演变为利用盗链、网盘、移动端聚合App实施犯罪,涉及复杂技术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新型案件日益增多。 2016年4月至2021年3月,该院办理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实施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共计190件457人,占受案总数的75%(假冒注册商标罪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占比36%,侵犯著作权罪占比34%,侵犯商业秘密罪占比5%)。 犯罪分工精细化 产业链条化特征突出 办案检察官介绍,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同犯罪比例较高。比如,多名犯罪分子长期共谋实施犯罪,将整个犯罪行为进行链条化切割,各环节地理位置分开,呈现人货相分离、货品商标相分离、组装加工场所和库房相分离、侵权地和销售地相分离等特征,甚至通过云存储、域外服务器等技术手段隐藏犯罪路径,通过第四方支付掩盖非法获利,形成一条“线上线下”并行的完整犯罪产业链。 2016年4月至2021年3月,该院办理三人以上共同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及上下游犯罪案件共120件,占受案总数的47%。 科创企业员工 犯罪现象不容忽视 2011年4月至2021年3月,该院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34件49人,均系科创企业员工参与作案,其中内外相互勾结共计32件45人,占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总数的94%。涉案人员均曾在核心技术岗位或者高级管理岗位任职,有接触公司核心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的职务便利,学历普遍较高,有35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,占总人数的74%;有9人具有硕士、博士研究生学历,占总人数的19%。
办案一线的困难和需求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日渐专业化 让办案人员深感压力 张志婧和李慧都是有多年知识产权检察办案经验的检察官,海淀区检察院此次发布的十大检察案例中,分别有她们承办的案件。 记者了解到,一线知识产权检察官在办案中面对的难题,不仅有相关的法律规定,还有不断翻新的犯罪手段、犯罪工具带来的种种难题。比如,有的犯罪分子具有多年计算机从业经历,通过网络爬虫、视频解析、转码、非法获取深度链接等新型技术手段实施犯罪,对证据的收集、固定和审查提出了更高要求。 毫无疑问,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涉及领域广,技术手段日益翻新,犯罪分工精细化、链条化,犯罪人员高学历等特点,对办案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。 建立协同 协作机制的需求 记者在与办案检察官交流时了解到,由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专业性强,检察人员除了努力学习新知识、提高自身素能外,多渠道扩充智库、借助外脑解决案件办理中的专业问题,也很重要且必要。这就涉及到与相关行政部门专业人员、相关领域的专家、技术鉴定部门等各方进行交流沟通,开展协作。另外,深化知识产权领域行刑衔接,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工作的引导,规范取证流程,提升案件办理质效,也需要建立完善的协同、协作机制。 延伸保护触角参与社会治理 带来新要求 对于检察机关来说,保护知识产权,不只是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,更要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相关领域社会治理水平。 张志婧和李慧两位检察官在谈到这个问题时都表示,这对知识产权检察官来说意味着更大的责任、更高的要求和更多的工作。比如,检察官要在办案的基础上加强研究总结,特别是加强类案分析,深入研究深层次社会问题,进而提出完善治理的意见建议。再比如,推动堵塞社会治理漏洞、促进企业合规经营,需要协调更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、共同推动,考验的是宏观的思维、宽阔的视野和参与综合治理的能力,这对检察官来说是一个新领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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